中国驻外使领馆向海外同胞发放“春节包”******
综合消息:暖暖中国年 浓浓祖国情——中国驻外使领馆向海外同胞发放“春节包”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综合新华社驻外记者报道:在农历兔年春节前夕,中国驻外使领馆向当地侨胞、留学人员、汉语教师和中企员工等发放“春节包”,为大家送去祖国的关心关爱和新春祝福。这份来自祖国的牵挂和祝福,让海外游子倍感温暖。
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近日举行向华侨华人、留学生发放“春节包”仪式。此次发放的“春节包”包含春联、兔玩偶、台历、坚果礼包等。农融大使表示,希望广大侨胞和留学生为中巴拓展全方位合作、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发放的“春节包”内除尼泊尔本地食品外,还有使馆从国内采购的春联、福字和中国食品。陈松大使在发放仪式上表示,党中央始终牵挂着广大海外侨胞的冷暖安危。自2021年以来,使馆每年春节都向同胞们发放“春节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海外同胞的关心关爱,见证了过去三年在尼同胞团结抗疫的不平凡历程。
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12日举行“春节包”发放仪式。姚文大使表示,希望旅孟同胞为促进中孟各领域交流合作添砖加瓦。驻孟使馆将继续坚持外交为民的服务宗旨,帮助旅孟同胞办实事、解难事,积极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中国驻韩国大使邢海明在“春节包”发放仪式上说,过去三年来,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每年组织发放“健康包”“春节包”。小小“春节包”东西虽不多,但承载着党和国家的关爱,也饱含使馆的祝福,希望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团圆喜庆的中国年。
中国驻斐济大使馆临时代办王旭光在“春节包”发放仪式上向全体旅斐华侨华人拜早年,期待旅斐侨胞们能够继续发挥融通中外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促进中斐两国人民友谊与各领域交流合作作出新的贡献。
贴上红窗花、挂起红灯笼,在中国驻伊朗大使馆举办的“温暖迎春”新春联谊会上,大使常华向华侨华人及留学生代表发放了“新春暖心包”。常华说,期待广大在伊同胞一如既往爱国爱乡、情系桑梓。同时,希望大家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联通中外优势,在深化中伊双方务实合作、扩大人文交流等方面多做贡献。
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15日在首都惠灵顿举办新春慰侨观影会暨“春节暖心包”发放仪式。王小龙大使向在新侨胞和留学生代表送上新春祝福并表示,小小的暖心包是在新春佳节之际,为身在海外的大家带来祖国和家乡人民的一份牵挂、一份问候、一份祝福。
中国驻喀麦隆大使馆公参陈亚欧在“暖心包”发放活动上向在喀侨胞致以节日问候,感谢侨胞为中喀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中国驻博茨瓦纳大使馆发放的“春节包”中除了春联、福字、贺卡、口罩、消毒湿巾等礼物,还有《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中国公民赴博茨瓦纳旅居旅游领保安全提醒100条》等实用小册子。王雪峰大使在和侨胞代表交流时表示,希望在博同胞大力弘扬中非友好合作精神,为增进中博友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驻古巴大使馆11日启动“温暖迎春”系列活动。马辉大使当天走访哈瓦那华人街,向50余名华侨华人送去 “温暖迎春”慰问包。侨胞们收到大米、面粉、牛奶、食用油等慰问品后表示,他们感受到来自祖国的温暖问候,希望中古两国友谊长青。
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发放的“新春暖心包”装有地方特色纪念品和国内特色食品。曹忠明大使表示,礼虽轻,但情甚重。“新春暖心包”传递的是祖国对海外学子的关心关爱,是密切使馆和留学人员联系的重要纽带,也是使馆践行外交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
中国驻波黑大使馆日前举行“温暖迎春”慰侨团拜活动,并发放“春节包”。季平大使感谢在波同胞为两国关系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强调党和政府时刻惦记着海外同胞的健康与平安。
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日前向中国留学生发放“春节包”,为在西求学的游子们送去祖国的关怀和温暖。给留学生准备的“春节包”中除了口罩、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外,还有许多中国零食——这些来自家乡的味道将陪伴留学生们度过一个欢乐而充实的节日。
中国驻纽约总领馆近日也启动了为领区内侨胞和留学生发放“春节包”的工作。总领馆专门为美东侨胞制作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帆布包,寓意一帆风顺。黄屏总领事表示,“外交为民永不停步,祖国关怀永远在线”。党和政府时刻牵挂着每一位海外同胞的安危冷暖,祖国永远是最坚强的后盾,总领馆永远是同胞们的家。
收到“春节包”的侨胞们表示,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非常感谢祖国对侨胞的关心和惦记。新的一年里,海外侨胞将不负祖国期望,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促进中国与各国友好贡献力量。海外留学人员也表示,将立志做新时代的好青年,力争学有所成,早日归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添砖加瓦。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