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社长徐强:中国市场会不断出现新的增长点******
中新网北京11月2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宋宇晟)“中国庞大的市场规模和与之相适应的增长潜力蕴含巨大的商机,中国市场接纳新产品、新技术的速度领先全球,除了电子信息、互联网等传统强势领域,中国市场还会不断出现新的增长点。”
11月1日,以“聚焦二十大 共谋新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举行。会上,中国发展改革报社社长徐强如是表示。
徐强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二十大报告谋划的未来,仍然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 “发展”这一主题是不会改变的。在安全的前提下,发展肯定最重要。
11月1日,以“聚焦二十大 共谋新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举行。圆桌会由国家发改委国际司、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他指出,在技术、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诸多方面,各在华外资企业都可以找到自己的突破口。
同时,徐强表示,中国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技术和研发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带来新机遇。“未来数字化将推动中国各领域加快转型升级。在华美资企业可顺势而为,加大数据化领域的建设力度。”
他说,许多外资企业在新业态、新模式中进一步挖掘了消费潜力。从线下体验店、概念店到创新的首店,到线上的旗舰店、虚拟中心,再到智慧零售新玩法等,各种各样投资背后的驱动力是中国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增长。(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