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12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钱勇向COP27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边会作视频致辞。中新网记者 陈天浩 摄
COP27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实践边会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联合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钱勇表示,中共二十大全面总结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回顾过去十年,中国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成功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的同时,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
他说,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大江大河水质状况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蔚蓝的天、绿色的山、清澈的水,城镇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充分享受大自然的美丽和馈赠。”
展望未来,中共二十大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战略安排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钱勇指出,中共二十大首次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申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目标逻辑、理论逻辑和行动逻辑上更加紧密、更加内生、更加融合。
“从现在起,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我们就是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谋划发展硬约束,更加突出了系统观念的实践深化和科学运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确保发展安全和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他说。
钱勇还表示,总而言之,中国将一如既往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推动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